首页<热点新闻<深圳市监局明确:餐饮经营不得设置最低消费!

深圳市监局明确:餐饮经营不得设置最低消费!

作者: 深圳特区报    来源: 深圳特区报   2022-01-27 11:05:52    1221

为营造规范有序、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保障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,1月26日上午,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春节期间市场秩序合规指导会,现场发布3份合规指导书,围绕互联网平台经济、节日期间价格秩序、餐饮消费等民生热点领域,对企业进行合规经营指导。要求餐饮企业在经营中不得设置最低消费。

深圳市监局明确:餐饮经营不得设置最低消费!

“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秩序检查工作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稳定。对经指导仍未规范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问题,一经查实,将依法从严处理,对情节恶劣、性质严重、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。”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、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在会上表示。


来自互联网平台、餐饮、商超、景区、交通等行业的29名代表现场参加了指导会。


平台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


各平台企业要强化“第一责任人”意识,严格遵守《电子商务法》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合规经营;并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,敦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,主动维护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。


要树立公平竞争意识,尊重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选择权,不得限制、排斥竞争,不得攻击贬低对手,不得限制、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。


要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活动、价格行为、广告宣传的管理,不得采取先涨价再打折、虚假优惠折扣、刷单炒信、虚假宣传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,还应严格遵守“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的相关规定。同时,要建立健全检查监控制度,及时排除清理违规信息,守住安全底线。


规范食品经营 保障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

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。春节临近,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了食品安全检查力度,对应节食品以及进口食品开展了重点检查,并开展了年货专项抽检,对6个网络平台销售的腊肠、年糕、坚果等26种热销年货进行了执法抽检,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市民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
会上,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,在经营中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;严禁采购、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。餐饮经营中不得设置最低消费;可根据餐厅实际划分包房等级制定自己的收费标准,并在显著位置公示。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主动制止餐饮浪费,提醒消费者厉行节约,践行光盘行动;不得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,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、叉子、汤匙等餐具,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。


共同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


商品销售行业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,要规范降价、打折、返券、赠送等促销行为,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。旅游景点行业要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政策,并在显著位置公示,不得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或变相加价。交通运输行业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,严禁对政府定价项目擅自涨价,要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。餐馆、住宿、停车洗车、娱乐等服务行业节日期间价格如有变化的,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,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。


(原标题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春节期间市场秩序合规指导会 餐饮经营中不得设置最低消费》)


【声明】
      凡注明“来源:思迅天店”的文章,系本站原创,如需转载,请务必注明“来源:思迅天店www.td365.com.cn”否则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网站部分资讯来源于互联网综合整理,不代表思迅天店立场,也不构成广告也未用于商业宣传,目的仅在于为广大用户无偿传递更多信息,如对内容有异议,请邮箱(821361694@qq.com)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
猜你感兴趣

分享到
咨询

售前电话

0755-86928350

9:00-12:00 / 13:30-18:00

(周一至周五)

技术支持
详情咨询